2017年,贵州省委办公厅、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》。规定明确:自2017年9月1日起,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,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,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,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。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,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。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,一律不准饮酒。此外,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,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,须按一事一购买、一事一审批的原则,由承办单位报分管该单位或该项工作的负责同志审批,同时报同级纪委备案。
我愿再次呼吁所有有关各方都与中方一道,发挥应有作用,承担应有责任,抓住半岛局势中的积极动向,共同努力,争取早日把半岛问题重新纳入,通过对话协商,以和平方式解决的正确轨道。
《“十四五”粮食年产量确保稳定在1.3万亿斤以上》当年4月18日,武汉市治庸办通报了首轮治庸处罚结果: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23人,通报批评的34人,诫勉谈话的14人,调离现职工作岗位的7人,辞退的1人,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4人,扣除全年绩效奖金的1人,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的8人,停职反省一个月的2人,并责成6个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公开检讨。同时,39人均受到2项以上的问责处理,最多的一名工作人员共受到6项问责处理。




